综合信息
安徽雷鸣安全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度考核评估自查总结报告
二○一七年十二月
安徽雷鸣安全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是安徽省乙级安全评价机构和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是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建立健全了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设有各职能部门及相关负责人。公司拥有开展工作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和设施设备,能满足所从事的安全评价工作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的需要。
按照《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2号)和《安徽省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皖安监规〔2014〕115号)等有关规定及《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2017年度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皖安监规〔2017〕212号)要求,安徽雷鸣安全科技咨询有限公司高度重视,结合文件精神,积极组织部署,认真
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总结情况汇报如下:
(一)机构资质条件保持情况
自查情况:1、公司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2号令《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中对乙级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所有要求;2、与雷鸣科化公司签订了长期有效的房屋租赁协议,具有相应的办公场所,配备了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通用设备及专业设备;3、公司现有40名专职安评师:一级安评师8人,二级安评师17人,三级安评师15人(其中6人因变更注册、新注册等原因,未收到中安协下发的新的从业信息识别卡);公司与专职安全评价师签订的劳动合同均在合同期限内,“四险”缴费证明有淮北市社会保险征缴稽核中心的盖章;40名专职安全评价师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均有彩色扫描件存档;有16名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执业证彩色扫描件存档;4、法人周琦有中安协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中安协培证字第APFR2015001号),有效期到2018年5月4日;5、有与各项资质范围对应的专职技术负责人、专职过程控制负责人、档案管理员及各部门负责人任命文件;专职技术负责人有二级以上安全评价师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与所申报业务相适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6、公司与技术专家签订了聘用协议。
(二)资质管理与内部管理情况
自查情况:1、公司资质、印章管理有相关制度,并按照制度做好日常的记录;2、本年度没有办理机构变更手续;3、所从事的安全评价活动均在资质范围内开展;4、所从事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活动均在公司资质范围内开展;5、公司乙级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18年7月15日;6、不存在转让、租借资质证书或者转包安全评价项目的现象;7、公司制定了各岗位从业人员的管理制度,不存在出租资格证书、在报告上冒用他人签名的情况;8、建立了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实施;9、制定了安全评价人员培训计划,2017年40名专职安评师均按时完成了中安协网站的网络继续教育,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三)守法经营、规范从业情况
自查情况:1、公司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与委托方签订安全评价技术服务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内容履行;2、不存在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故意降低服务成本的行为;3、不存在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故意贬低、诋毁其他安全评价机构的行为;4、不存在冒用、假借他人名义要求服务对象接受有偿服务现象;5、严格执行重大隐患上报制度,如实及时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报告;6、不存在出具虚假证明的安全评价报告及安全技术服务活动;7、开展的安全评价及安全技术服务活动均有相关影像资料记录存档;8、不存在泄露被评价对象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情况。
(四)过程(质量)控制要求落实情况
自查情况:1、公司建立了过程控制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文件、过程控制记录;过程控制体系文件2017年12月份重新修订,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要求和机构实际业务需要;2、建立了风险分析、合同评审等程序,有风险分析人员签字表;3、每个项目均能按专业技术能力要求,成立项目组及成员,有项目组长及成员任命书,并有效实施开展评价项目;4、建立报告审核程序,按规定要求进行,审核人能满足专业技术能力要求,审核记录完整,有审核人签字确认;5、建立了档案管理制度,每个项目均有相关过程控制记录资料;6、评价项目档案中收集的资料、现场勘查、现场影像资料等评价过程记录齐全;7、按照公司制定的制度及过程控制、作业文件等要求,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五)技术服务报告质量情况
自查情况:1、评价报告引用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符合时效性要求,引用的评价导则符合相关要求;2、评价范围、评价对象*确清晰,不存在重要装置、设施、区域遗漏等问题;3、危险有害因素辨识、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价、评价方法选择、安全对策措施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评价导则、技术标准要求;4、能够*确分析法定检测检验情况,报告支撑性附件有效、清晰、*确;5、安全隐患(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评价*确,结论明确;6、评价结论客观、明确;7、不存在因安全评价失误而造成被评价企业(项目)发生事故的现象;8、不存在出具的评价结果错误,造成重大以上事故或者重大损失的情况;9、安全评价报告符合相应的评价导则、技术标准要求;10、不存在安全评价报告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者评价报告存在重大疏漏的现象;11、不存在出具虚假评价报告的现象。
(六)业绩上报与信息网上公开情况
自查情况:1、公司每个季度按时、如实在公司网站主页上报安全评价项目业绩;2、公司网站及时公开机构信息、评价报告等内容;3、能够按要求在公司网站公开相关的综合信息及评价报告信息,不存在故意在网上公开虚假信息的现象。
2017年度,安徽雷鸣安全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完善和强化安全评价过程控制质量管理,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作风建设、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规范从业行为,使服务效能和服务质量得到了不断提高。
安徽雷鸣安全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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